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560号)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阳泉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申报评审者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中,从事大数据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评审专业
包括数据管理与应用方向、系统设计与研发方向、数字化运营与运维方向、数字化咨询与服务方向四个专业方向(下称本专业)。
数据管理与应用方向: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合规、数据交易、数据标注、数据流通、数据确权授权、数据资产核算和评估等技术岗位。
系统设计与研发方向:包括模型设计与研发、算法设计与应用、软件系统(平台)设计与研发、系统集成、电子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等技术岗位,以及数字化基础设施设计研发和建设实施等技术岗位。
数字化运营与运维方向:包括数据运营、系统运营和系统运维、数字化基础设施的运营运维、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等技术岗位。
数字化咨询与服务方向:包括数字化建设涉及的规划、标准、咨询、监理、测评、项目管理和信息系统审计等技术岗位。
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按照以上专业方向申报,凡不属于文件中规定的专业范围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
(二)学历条件
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申报高级工程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
1.申报技术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申报助理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申报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2023年底前任助理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2021年底前任助理工程师。
4.申报高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2023年底前任工程师;或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2020年底前任工程师。
(四)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申报技术员,须具备下列工作能力: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具备下列工作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3.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下列工作能力:
(1)从事大数据研发与设计专业方向工作,熟悉大数据模型、算法、软件系统(平台)的设计流程、设计方法和开发流程;具备参与较复杂的大数据技术研究及模型、算法、软件系统(平台)设计开发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2)从事大数据分析与挖掘专业方向工作,熟悉大数据分析与挖掘相关技术;具备参与面向较为复杂应用场景的业务建模、数据采集、算法设计、数据分析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3)从事大数据运行与维护专业方向工作,熟悉大数据运行和维护技术标准和规程;具备参与技术较密集、难度较高、复杂性较强的数据管理、数据治理、数据运营运维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4)从事大数据咨询与服务专业方向工作,熟悉大数据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备参与大数据项目管理、科研开发、技术推广应用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5)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3项以上本专业相关项目。
②参与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相关并经政府部门正式立项的科研项目、规划方案或研究课题或重点工程项目。
③参与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项目,取得了经济效益。
④参与制定1项以上本专业相关的专业标准、技术规范。
4.申报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下列工作能力: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2)具备较为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科研课题、复杂的本专业相关项目。
(3)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4)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规模大、意义重或具有创新性的本专业相关项目,通过验收或专家的鉴定。
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解决了核心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了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或在处理重大风险问题、解决公共突发事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形成了重要技术成果并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③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市级以上本专业相关科研项目、规划方案或研究课题,对项目的完成有重大贡献。
④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本专业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项目,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⑤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本专业相关1项以上省级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2项以上团体标准,标准已获批发布。
(五)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技术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1项以上本专业相关项目。
(2)编写1篇以上本专业相关工作总结等。
2.助理工程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相关项目。
(2)参与撰写1篇以上本专业相关技术研究报告、技术工作总结、解决方案、科普作品等。
3.申报工程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相关项目,通过验收且项目效果良好,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参与完成的本专业相关项目成果,得到有关单位的认可。
(2)参与完成的本专业相关项目,有1项获得大数据、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相关奖项。
(3)作为前三发明人,取得本专业相关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取得本专业相关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申报高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完成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攻关项目,其研究成果通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完成行业内较大影响的项目报告、评估报告、技术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等,并得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技术推广。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并成功转化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完成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六)学术技术条件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或撰写专业技术报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参与编写1部本专业相关专著、教材或工具书籍等。
2.作为主要作者,撰写1篇以上本专业相关技术研究报告、产业报告、解决方案、技术工作总结或科普作品等。
3.在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交流会上发表学术、技术文章等1篇以上。
任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主办的主学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被SCI、EI、CPCI收录1篇以上学术论文;
2.除“1”规定以外发表的其它学术论文或撰写的专业技术报告总计3项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指:作为主持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省级以上标准、规程、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产品研制报告,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等。
3.作为主要作者,出版1部学术、技术专著,专著字数在10万字以上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0%(同时须提交1篇本专业技术答辩材料,字数不少于2500字)。
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公章。专著须是在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工程师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
专业技术报告须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技术提炼、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不少于2000字。
学术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均可作为答辩材料。使用学术论文答辩的,答辩材料要与期刊内容保持一致。
(七)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八)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
(九)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满足“申报条件”第(一)条、第(七)条、第(八)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评聘高级工程师。
1.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及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三等奖或省级最高行业奖项最高奖两项以上。
3.主持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
4.主持完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及省级重点工程项目。
(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认定
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高级评委会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十一)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本专业职称评审,按照《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推荐流程
1.个人自主申报。评审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个 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并整理相应申报评审材料。
2.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要注明申报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经单位集体研究同意推荐申报,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3.逐级申报审核。评审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并根据有关要求填报,整理相应申报评审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由各主管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后向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设立绿色通道
1.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的, 首次申报参评职称,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相应资历、层级条件进行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按有关规定考核初聘相应职称的,可根据规定的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报上一级职称。
3.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一律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 取得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可按照国家和我省公布的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直接认定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4.建立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工作。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内部网站对评审条件和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进行“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材料不全或者不完全符合申报条件,以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拒绝接受申报材料。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期限为3年;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按时报送材料。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申报人员将相应层级的《评审材料目录》中所有材料的纸质版按次序排列并扫描形成PDF文件(以“XX(单位)XX(姓名)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命名),于202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报送至指定地点,待校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各县(区)所属申报人员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统一报送;市直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申报材料需填写的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说明等,请登录http://rsj.yq.gov.cn或http://www.yqjyrc.cn网站下载和查询。
评审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阳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政务中心3层阳泉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3-2296072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
3 阳泉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高(中、初)级评审综合考评表A3.xls
4 阳泉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材料打印纸(中级)A3.doc
5 阳泉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中级)A3.doc
6 阳泉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材料打印纸(高级)A3.doc
7 阳泉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高级)A3.doc